为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近一年来有结题项目、近三年来获授权专利的教师按时申报广西科技成果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的组织工作
科技成果登记是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和奖励等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依据,同时广西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直接影响各类科技奖励申报,请学校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申报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的组织工作。
二、可进行登记的科技成果类别及登记要求时间
符合登记资格的科技成果有八类,具备以下资格之一的科技成果可准予登记:
(一)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评审;
(二)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三)获得行业准入、新产品认定(登记);
(四)通过审定(认定、鉴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五)获得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和软件著作权;
(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七)已获得批准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八)具备科技成果认定资格的机构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其中:
(一)至(四)类科技成果登记时间范围为在取得相应资格12个月内申报登记;
(五)至(八)类科技成果登记时间范围为获得授权或批准实施相应资格三年内申报登记,逾期不受理。
三、科技成果登记时间及要求
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教师于2020年8月30日前申报广西科技成果登记。
(一)组织教师填写《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xmdkjc@163.com。
(二)将《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不用装订)、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连同证书原件(供自治区成果登记部门广西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查验)报送科技处(科技楼302室)。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3260050。
附件:
1. 广西科技成果登记办理指南
2.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
(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
3.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
科技处
2020年7月29日